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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網訊 “為進一步加大反腐倡廉的力度,深圳市正在探索建立幹部辭職制度和廉政公積金制度,但部分媒體報道,不出問題的公務員有望退休時拿到100萬-200萬元的廉政公積金,純屬是誤傳。”昨日(4月1日),深圳市監察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部分媒體的報道嚴重失實,深圳沒有計劃年內能出臺這些制度。
深圳市監察局廉政宣傳教育室的高興文主任告訴記者,深圳市將推進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完善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探索建立廉政公積金制度。但針對前日廣州某媒體報道:深圳將建立廉正公積金制度,一生廉潔的公務員在退休後可領到100萬到200萬元的廉政公積金。高主任說,深圳根據香港經驗正在積極探索建立廉政公積金制度,該制度只是打算從公務員的福利基金中提取部分出來,作為廉政公積金,但要說到退休後能拿到上百萬,這是絕對不可能的。“很簡單,一個公務員的基本工資數決定了政府不可能拿出這麼多錢作廉政公積金”。
41部門已建過錯追究制
高興文特別作出說明:為從源頭上防治腐敗,深圳市將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的公務員績效評價體系,推進公務員行政職務和專業級別雙軌制、事業單位職員制和政府僱員制改革,但目前還沒有出臺有關領導幹部辭職制度的相關規定。
高興文說,部分媒體在報道中寫道:“今後如出現火災等造成重大傷亡的事故,作為負有領導責任的領導幹部就應該主動辭職。”實際上,不用說目前並沒有詳盡制度出臺,而且發生火災等大事故後還要看具體原因,這也不等於說一有此類事故發生,幹部就必須引咎辭職。
記者獲悉,對於一般公務員的過錯追究,深圳市實際上早在2001年12月就已經出臺了《深圳市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行政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
深圳市監察局局長張偉雄透露,深圳市41個職級部門和各區政府已普遍建立了行政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完善了行政過錯處理機制和工作制度。市監察局還專門設立“效能監察室”。去年,深圳市、區監察機關共受理有關投訴340多件,直接調查處理45件,處分直接責任人11名。與此同時,深圳市去年共受理群眾信訪舉報4223件次,立案93宗,處分違紀人員93人,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直接經濟網站損失4000余萬元。
今年要清退40億違規和逾期借款
張偉雄還透露,深圳去年還加大了糾風專項治理力度,糾治醫藥購銷中的不正之風,減輕患者負擔4.03億元。在前兩年清退各種違規和逾期借款58億多元的基礎上,今年力爭再清退40億元以上,實現3年清退100億元的目標。同時,要儘快推行公務用車改革試點,加強對政府性基金使用情況的監督。
(編輯:唐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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