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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28 08:36:21 深圳特區報
記者昨日(2月27日)從警方獲悉,為貫徹落實《警察通令》,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在深圳市警方率先推出“陽光監督”工程,並在辦證大廳1樓設立群眾投訴信訪辦公室。群眾在窗口辦事,如果遭遇民警“冷硬橫推”,警方歡迎你即時投訴,警方在受理查實後,將在5個工作日內將問責情況答覆投訴群眾。
據悉,《警察通令》試行以來,為貫徹《警察通令》以民為本的實施精神,為前來辦事的群眾營造一個更加舒適滿意的辦事環境,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從細微處入手,對辦證、取證大廳進行了多項改造。在硬體上,更換了大廳內的照明設施,讓大廳在視覺上變得更寬敞明亮;在大廳內添置綠色盆栽植物凈化空氣,並定期更換;添置群眾用於填寫表格的長檯。在軟件上,在1樓大廳門口設置了諮詢臺,安排2名民警輪流坐崗接受群眾諮詢;在辦證、取證大廳門口安排專職的辦證引導人員,為辦事群眾指引窗口,方便群眾索取各種表格;對大廳衛生即時打掃,讓大廳始終保持乾淨整潔。
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有關負責人介紹,根據《警察通令》的有關規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已經知會全體窗口民警,對待群眾“冷硬橫推”將會被問責,並視情節輕重給予訓誡、責令書面檢查、通報批評、辭退、開除等相應的問責處理。對於受到問責追究責任的,警方將取消年度評優評先資格。一年內三次被問責,年度考核將不得評為稱職,換句話說,就是將被辭退出公安隊伍。
該負責人表示,為讓問責制得以具體落實,出入境管理處在1樓辦證大廳左側設立了投訴信訪辦公室,由3名副處級民警坐班接訪。警方在受理查實後,將在5個工作日內將問責情況答覆投訴群眾。
那麼,警方如何判斷群眾對窗口民警的投訴是合理投訴,還是無理取鬧呢?該負責人將記者帶到窗口,記者見到,在每個窗口的正上方都有一個攝像鏡頭,共有9個之多。該負責人表示,這些攝像鏡頭對窗口民警的工作實施實時監控,到底是民警態度“冷硬橫推”,還是群眾有意刁難,只要調出錄像就可得出基本判斷。該負責人表示,警方正在對攝像監控系統作進一步的完善,增加聲音採集功能。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負責人王德明告訴記者:出入境管理處推出“陽光監督”工程是一個警民互動的監督工程,也是個系列工程,希望達到幾個目的:一是通過警方自覺地對窗口民警作風實施公開透明的陽光監督,培養民警的自律意識;二是通過把監督“社會化”,讓民警學會即時聽取群眾聲音,對服務作出動態調整及改進,更好地服務群眾;三是透過陽光監督工程,增強警民互動。有一些群眾對出入境管理政策不了解,在辦事不順利的時候,往往遷怒于窗口民警。將監督置於陽光下,讓群眾透過自身參與了解出入境整個辦理流程,可理解和支持出入境民警工作。(編輯:馮怡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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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記者陳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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