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網訊 日前,記者跟隨省人大執法檢查組奔赴廣東省外來工數量較多的東莞、惠州兩市進行現場報道,發現兩地在勞動爭議屬地化管理和建設工資支付監控體制方面開展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在《勞動法》及相關法律的貫徹執行方面還存在著不少問題,勞動者尤其是外來工的合法權益維護仍是當前工作的薄弱環節。
工人加班超時嚴重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工人加班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且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但工廠的工時記錄顯示,很多工廠普遍存在超時加班的問題:某台資電子材料企業,個別工人上月加班時間達200多小時;某金屬衝壓公司經理承認,工人上月普遍加班時間為100小時以上。不少企業以“趕貨”為由,要求工人在8小時之外和雙休日繼續工作。
加班工資減額發放
加班工人應該獲得高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加班工人應獲得不低於工資150%至300%的工資報酬。今年7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司法解釋明確: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補貼等一切以貨幣表現的勞動報酬組成。
但絕大多數接受檢查的企業均以勞動合同上顯示的基本工資或當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向工人支付加班工資,前文所述台資公司支付給工人的加班工資統一為每小時3元。
社會保險參保兩極分化
某些工廠的工人工資表和企業投保記錄顯示,各企業職員和工人在是否參加社會保險問題上兩極分化嚴重。企業的參保者多為管理人員,一線工人除工傷險外,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等險種的參保率普遍偏低。
據介紹,某日資電子元件企業的養老保險和社會醫療保險的參保率為60 %,但生產工人的參保率僅為16%;某港資毛織廠管理人員介紹,該廠一線工人約有8000人,社會保險參保人數僅為100人左右,參保率僅為1.25%;某日資紅外感應器材公司生產工人參保率為51.7%.對此,資方認為,多數工人來自外省農村,流動性強,工人尤其是外來工擔心繳納保金得不到回報,所以不願參加保險。
勞動爭議屬地化管理
東莞成立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
日前,省人大執法檢查組在東莞檢查的過程中看到,東莞市創造性地在全市建立市鎮村三級勞動爭議處理機制,成立村級調解辦公室,提高了勞動爭議的解決效率。
到目前為止,全市已經成立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565個,佔全市村委會總數的76%,共聘請村級勞動爭議調解員1500多人。各村調解辦公室依法開展工時、工資、辭退補償等性質輕微的勞動爭議調解,大多數糾紛都能夠在本村得到解決。(編輯:劉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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