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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關武江區人民檢察院于樺 | 南方網訊 在韶關,有一位幹部在自己所熱愛的檢察崗位上勤勤懇懇的工作了十八年多,從書記員,助理檢察員,檢察員,反貪局偵查科副科長,控告申訴科科長,到現在擔任公訴科科長。堅持把廉潔自律、嚴格執法、文明辦案、盡職盡責地為群眾辦實事。她就是韶關市武江區人民檢察院的于樺同志。
于樺同志忠於職守,于一行愛一行,不計較個人得失,默默地奉獻,贏得人民群眾的讚揚,也得到院領導、同志們及上級檢察機關的肯定。2000年被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授予“人民滿意的檢察幹警”稱號,被廣東省人民檢察院評為“優秀女檢察官”;2001年被全國婦聯評為。“巾幗建功標兵”。2002年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授予“模範檢察幹部”榮譽稱號。她所在的控告申訴科也分別被省、市檢察院和有關部門評為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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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春明(右)緊握于樺的手,激動無比。 |
強職責意識,為群眾排憂解難
在辦案中于樺積極地從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著想,以民為重。在公訴科時,于樺辦理過一宗故意傷害案件,外地來韶打工的鄧春明被打至重傷(六級傷殘),原本就拮據的生活一下子陷入困境,他拖著殘腿多次要求被告人家屬出錢為他治好腿傷,對方竟開出鄧必須到檢察機關要求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條件,無奈,鄧某某為此來找到于樺。于樺告知鄧現在該案已進入刑事訴訟階段,且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嚴重,是不可能私下調解的。為了儘快幫助鄧春明解決實際問題,于樺在收到法醫鑒定結論的當天,即將案件起訴到法院,並幫助鄧春明到于樺市法律援助中心請求幫助。該案經法院審理後,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賠償受害人十三萬元。得知判決結果後,鄧春明馬上打來電話,開口便喊出:父母官,感謝你們。隨後,鄧春明還多次來到于樺院上門表示感謝。自被毆傷後一直愁眉不展的他,終於露出了開心的笑容。
認真及時處理好信訪案件,做好息訴工作
在控申檢察工作中,于樺通過不斷總結和研究當前控告申訴的情況,認識到一些群眾不斷到處上訪,原因是複雜多樣的,基層控申檢察部門不僅僅是保護申訴人的合法利益,更重要的是擔負著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責任。農民鄧某某來信反映,因稅收問題與有關人員發生糾紛,門被踢爛。不滿十八歲的兒子因出門阻攔被用繩子捆綁起來。鄧為此事到多個部門上訪,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收到信的當天下午,于樺即與科室的同志一起到有關部門了解情況,針對問題提出檢整整五,然後又找到鄧某某,聽取他的意見,提出解決問題的途徑。經過耐心細緻的工作,鄧終於同意通過調解解決此事,從而阻止了其繼續重復上訪,越級上訪。
于樺說,回顧自己所做的一切,如果沒有院黨組的正確領導和鼓勵,同志們的支持和協助以及上級檢察機關的業務指導和大力支持,僅憑個人是不可能做得到的,而且自己只是盡了一名檢察官應盡的責任,上級領導部門卻給了這麼多的榮譽。在感到不安的同時,下決心在今後的工作中,要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增強檢察官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充分運用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作用,為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多幹實事,以實際行動為檢察事業添光彩。
(編輯:馮怡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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