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網訊 筆者近日從省委組織部獲悉,廣東省縣級“五長”(紀委書記、組織部長、法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長、公安局長)交流輪崗力度不斷加大,目前全省610個縣級“五長”職位上,已先後有714名幹部進行了交流或輪崗,有力地促進了縣級領導幹部培養鍛鍊和廉政建設,促進了基層工作的開展。
交流輪崗數已超“五長”職位數
古訓有雲:“八百里內不做官。”實施縣級“五長”交流,一方面可防止這些幹部因在一地一部門長期掌權而滋生主觀主義、經驗主義、長官意志以致犯錯誤的情況,另一方面也有利於幹部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和優化組合,有利於增強領導班子的綜合素質和整體功能。廣東省繼1999年統一組織實施縣級“五長”交流後,去年上半年,各市委又結合縣級領導班子換屆,對縣級“五長”進行了交流,此後交流力度繼續加大,目前全省610個縣級“五長”職位上,已先後有714名幹部進行了交流或輪崗。
原單位身邊工作人員及小車不隨帶
為確保縣級“五長”交流工作順利進行,省委組織部首先對全省縣級“五長”情況進行調查摸底,並數次與省紀委、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等單位協調,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同時對各市委上報的縣級領導班子換屆人事安排方案嚴格把關,對沒有特殊理由而不執行縣級“五長”交流政策規定的一概不予審批。
為規範縣級“五長”交流工作,省委組織部還研究完善有關配套措施,規定交流幹部要在組織限定的時間內到新單位報到;對異地交流的幹部,任何地方不得徵收國家規定以外的費用;交流幹部一律不得隨帶原單位的身邊工作人員,不得帶走原單位的交通、通信工具及其它公共物品,不得安排在高檔豪華賓館食宿等等。對違反以上原則的,按規定追究有關單位和交流幹部個人的紀律責任。
解決交流幹部的後顧之憂
省委組織部還著力幫助解決縣級“五長”交流的後顧之憂,規定交流幹部的新工作地要儘快按政策解決其住房問題,其戶口可遷可不遷,家屬隨調的,組織部門要出面聯絡,協調解決好工作安排、居住及子女入學、入托等問題;對因年齡等原因換屆不能再提名連任的交流幹部,本人有要求的,可調回原工作地任職;已到任職年齡界限的,可回原地辦理退休手續。
廣東省進行縣級“五長”交流幾年來,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許多幹部擺脫了“人情網”、“關係網”、“裙帶網”的困擾,精神振奮,工作超脫,想方設法打開局面,使一些遺留多年的老大難問題得以解決,特別是—些長期沉積的大案、要案得以查辦;許多幹部在交流輪崗中打破狹隘的地域觀束縛,從更高更廣的層面去分析和處理問題,領導工作經驗得以明顯的錘煉和提高。
發現選人用人問題可舉報
中組部公佈專用電話:12380
據新華社北京3月29日電 全國組織系統“12380”專用舉報電話29日正式開通。今後,當地用戶直接撥打這個電話,異地用戶加撥相應長途電話區號,就可以向中央組織部以及全國地市以上地方黨委組織部門反映違反《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選人用人方面的問題。
中央組織部要求,各級黨委組織部門要以開通統一專用舉報電話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舉報受理工作。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認真對待,及時處理,該調查核實的要深入調查核實。對違反規定任用幹部和在用人上搞不正之風的,要堅決糾正,嚴肅處理,涉嫌違紀違法的,及時移交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依紀依法懲處。提倡和鼓勵實名舉報。各級組織部門要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嚴明保密工作紀律,嚴肅查處打擊報復舉報人的行為,切實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編輯:李美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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