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雲浮市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出臺《關於在雲浮市市級開展行政許可“極簡審批”行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全面啟動雲浮市行政許可“極簡審批”專項行動。《意見》要求,要以“少走、快辦”為目標,優化再造行政許可辦理流程,到今年底,實現全市各地各部門行政審批承諾辦理時限比法定時限壓縮70%及以上。
此次行動作為市委、市政府部署開展的雲浮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十大行動計劃之一,是雲浮市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工作的又一重要舉措。《意見》提出,要以重塑行政許可辦理流程、優化行政許可辦理服務、加強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管三方面作為重點,推動雲浮市實施行政許可“極簡審批”行動。
重塑行政許可辦理流程,精簡辦事程序。重點整合壓減和規範行政許可申請、受理、審查、決定等辦理環節,探索行政許可“一審一核”制度,進一步提高即辦件比例,更新、公開辦事流程圖。同時,探索行政許可審批“零見面”,大幅提高網上辦事比例。
優化行政許可辦理服務。按照“先辦後補”,減少企業群眾跑動次數的原則,在行政許可審批過程中探索容缺受理制度,併為優化雲浮市營商環境,對屬於社會投資項目,由審批部門安排“一對一”跟蹤服務,提前介入,幫助服務對象儘快補齊申報材料,確保項目早日落地;同時,對在社會民生、經濟發展、群眾辦事創業以及重點投資項目方面,探索行政許可“綠色通道”制度,進一步提升行政服務效能,提高審批辦理速效。
加強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管。簡化為一級辦理的行政許可事項不得擅自增設審批環節或條件,對下放到縣級審批的行政許可事項,市直單位要指導縣級做好承接能力建設,確保承接到位,不發生越位和缺位現象。要加強對行政許可實施監督檢查,確保優化再造後的行政許可實施工作“不走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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